一辆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被后方大货车追尾,导致驾车的郝女士幸存,而她的丈夫、儿子及保姆不幸身亡。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货车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处货车司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月14日,郝女士表示此次事故给她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痛,她不服缓刑的判决,并通过检察院提起抗诉。绵阳市中级法院已作出再审决定。
郝女士回忆,2023年8月5日,她和家人从北京看望重病的父亲后返回成都,行驶至京昆高速绵阳段时遭遇堵车。她在确认后方无来车的情况下变道并停车,但一辆重型货车从左后方撞过来,导致她的SUV越野车完全变形。郝女士有多年驾驶经验,当时为了更好地观察路况,将车辆尽量靠近超车道虚线,这一举动使她得以幸免遇难。撞击发生后,附近的司机乘客赶来救援,但遗憾的是,她的家人和保姆的生命已无法挽回。
货车司机邓某被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23年12月,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载明,邓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上郝女士的小型普通客车,并将其推撞上前车,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5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邓某主动报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承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邓某辩护人提出邓某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参与救援,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认为邓某符合缓刑条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决作出后,郝女士不服该判决,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郝女士指出,法院从未通知被害人判决结果,也未出具判决书。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涉事货车有多项不符合国家标准,制动器存在安全隐患。事发后对方保险公司进行了经济赔偿,但郝女士并未向对方出具谅解书。涪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向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未公开审理、未及时送达判决书、未听取被害人意见,审判程序违法,缓刑适用不当,依法提起抗诉。该案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2月22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5-02-26 01:09:07顺风车追尾货车致3死细节披露2月22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5-02-25 21:28:19顺风车追尾货车致3死失管细节披露希望大家开车时注意安全,避免疲劳驾驶。2月18日11时59分,在京昆高速陕西渭南西禹段往北京方向的韦庄至合阳之间K933+200米处,一辆黑色SUV因疑似疲劳驾驶以极高速度追尾了一辆半挂车
2025-02-22 02:20:11京昆高速一小车追尾半挂致1死3伤3月15日,青银高速山西吕梁段发生多车追尾起火事故。现场视频显示,一辆半挂车冒出明火和大量黑色浓烟。相关部门已扑灭明火,初步了解有5辆货车和2辆小车过火。截至当日12时,事故已造成一人死亡
2025-03-15 22:36:52青银高速多车追尾起火致1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