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15个地区发行了3780.56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随着“6+4+2”万亿元化债组合拳的持续推进,化债效果已有所显现,多个地区宣布隐性债务清零。
然而,隐性债务显性化后,原有债务本金并未减少。剥离政府融资功能的城投公司在“退平台”之后,短期内仍难以完全自给自足,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
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本治理研究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代咨询集团董事长丁伯康表示,化债政策对地方政府松绑减负的效果相对突出,但隐债置换的本质是以时间换空间,原有债务总额并没有减少。他认为,地方政府应积极把握一揽子化债政策带来的发展空间和时间,不仅要释放更多财政资源向民生倾斜,还要更大力度地支持投资、消费和科技创新等,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在化债中发展”到“在发展中化债”的转变。
截至2月14日,共有18个地区披露了6899.19亿元的置换债发行计划,其中15个地区已完成发行,规模为3780.56亿元。浙江(含宁波)和陕西两地的置换债券发行额度率先突破500亿元,分别为565亿元和564亿元。置换债期限普遍偏长,30年期的数量最多,占比约36%。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6万亿元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分三年安排,2024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2024年的2万亿元额度已于去年最后两个月全部发行完毕。按照国务院要求,地方需在2028年前完成化解隐性债务。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提到10万亿财政资金支持化债,具体方案包括: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分三年安排;2024至2028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对于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产生的隐性债务2万亿元,按原合同到期时间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