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有媒体报道了一起关于陕西一小区物业经理阻止幼儿园师生出入,并在8年后被控寻衅滋事罪的案件。近日,该案有了新进展。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浩因寻衅滋事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庭审时,被告人李浩并未认罪,他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在行使物业经理的职责,目的是为了保障幼儿园孩子和全小区人员的安全。其家属表示,被告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事件发生在2015年的榆林市“塞上明珠园”小区内。李浩的岳父柳福祥是该小区最早的开发者之一,将李浩雇为小区的物业经理。然而,从2011年起,合伙人之间因项目推进不顺利及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至2014年3月,通过股东会议决定,三人退出合伙,由尤东堂接手并完成收尾工作。按照约定,尤东堂需为三名股东办理南区3号商住楼的手续,并返还实际投资款。但尤东堂未履行约定,导致柳福祥被四处追债,双方矛盾加剧。
本案中的大风车明珠幼儿园,是尤东堂于2014年5月将其女婿刘强开办的幼儿园租用在小区商住1号楼1-3层。当时,整个小区由于多种问题,长期未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柳福祥认为自己仍是项目的总负责人,一旦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他需担责。因此,从2015年2月起,柳福祥多次举报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尤东堂则表示,幼儿园占地2000多平方米,有200多名孩子在园,并于2015年获得办学许可证。
近日,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有了判决结果。法院依法对于某等10名被告处以五年有期徒刑至四个月拘役不等,并科处罚金总计1130万元,同时追缴所有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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