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法院建议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和李某(均时年13周岁)与同班同学王某某(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张某某提议杀害王某某并平分其钱财。张某某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准备。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李某骑着马某某的电动自行车载着马某某,张某某则骑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载王某某,共同前往蔬菜大棚。途中,李某告诉马某某二人计划杀害王某某。四人进入大棚后,张某某持铁锹动手并直接实施杀害行为,李某帮助控制王某某,马某某见状离开大棚。张某某和李某将王某某杀害后掩埋尸体,随后逃离现场。张某某将王某某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入自己微信后与李某平分,指使马某某砸毁王某某的手机卡,并让李某丢弃手机。案发后,马某某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法院认为,张某某和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准备并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系主犯。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为主犯,但罪责小于张某某。马某某在得知张某某和李某欲杀害王某某后跟随前往,目睹实施杀人时离开现场,事后帮助毁灭证据,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具体加害行为,不予刑事处罚,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案件发生于2024年3月10日,涉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21日,肥乡区公安局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有预谋作案,分两次挖坑埋尸,坑深56厘米,目前未发现有成人参与作案。
2024年,河北邯郸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少年命案。16岁的王子耀被三名同龄人残忍杀害,尸体被抛弃在郊区的蔬菜大棚内。案件中凶手均为未成年人,可能不会受到严惩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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