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跃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跃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刘跃进1959年1月生,湖南宁远人,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他曾在公安系统任职多年,主抓禁毒工作。最初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历任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副局长、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2001年调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2015年1月起,任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等职。2015年12月,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的刘跃进出任副部长级的公安部反恐专员,是首任反恐专员。
刘跃进曾长期领导禁毒工作,主办过包括“湄公河惨案”在内的多起大案要案。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造成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其中1人失踪。刘跃进带领专案组成员经过6个多月的努力,于2012年4月25日在老挝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等人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2012年,刘跃进被授予公安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专案组获得“感动中国2012年特别致敬奖”。
9月24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宣布,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因涉嫌受贿被调查,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其依法作出逮捕决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2024-09-25 07:47:00刘跃进被逮捕近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因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依法决定对其采取逮捕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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