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王波生于1958年10月,是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拥有研究生学历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王波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曾担任赤峰市元宝山区区长、赤峰市政府秘书长、赤峰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等多个职务。2008年至2022年期间,他先后任巴彦淖尔市市长、呼和浩特市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24年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王波曾因一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被国务院通报。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399万元。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开采行为失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力,违规通过采矿许可证年检。王波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依法依纪予以通报。
2024年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王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王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住房、宴请和服务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长期对其子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满仓出生于1955年10月29日,是河南西峡县人,汉族,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及理学学士学位
2024-10-17 13:28:00副部级“老虎”刘满仓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批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4-10-11 20:22:35副部级“老虎”秦如培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