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因之前投诉医院食堂售卖变质米饭,收到了要求其道歉十天、下架视频并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
据此前报道,今年9月10日,该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馊掉了”的变质米饭。次日,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正在等待结果。
12月9日,博主确认目前南宁市江南区市监部门尚未就“变质米饭”投诉给出答复,但食堂承包方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博主,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公开信息显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医院即为江南区人民医院。
从9月11日到12月9日,近三个月时间过去了,检测结果仍未公布。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预计将在近两日内出结果。这引发了疑问:为何要等到三个月的最终期限前?米饭是否变质需要复杂的鉴定流程和技术吗?
医院和食堂承包方依法享有维护自身名誉权的权利,但在关键结论尚未明晰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此举显得仓促。若鉴定结果显示米饭未变质,博主的举报属于失实行为,法院自会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裁决,判定是恶意侵权还是正当维权过程中的误解。
客观来看,博主在视频中确实有一些主观定论,如“出售馊了的米饭给患者食用”,还有一些意气用词,如“医院是投毒的地方”“挣黑钱害死人”。这也提醒,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举报时应保持客观理性,避免感情用事,以免激化矛盾或引发侵权风险。
此外,博主在现场报警投诉后,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尽如人意。一些网友认为其维权过程艰难,可能导致情绪变化,因此在网上有泄愤言论。这同样提醒有关部门,对市民的投诉举报应有规范流程,对疑似变质的米饭应立即封存送检,确保双方认可结论。鉴定结果出来后,应迅速向双方通报。虽然在回复期限前给出结论并不违规,但也要考虑到迅速回复能澄清事实,减少负面影响。如果举报属实,也应立即处置,要求相关食堂整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后被起诉索赔!近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反映,自己因投诉医院食堂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收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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