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2时42分,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公布了对侯某某投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事件的调查结果。根据通报,该局于9月12日收到检验报告,显示食堂仓库内的大米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通报指出,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12月6日完成了对该案的调查,并认定侯某某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食堂“销售馊米饭”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因此该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调查分为四个部分:现场调查、医院食堂资质、检验检测和后续情况。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检查了米饭,未发现异常气味。通过调取9月8日和9月9日上午的监控视频,也未发现不规范操作过程。医院食堂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仓库无异常,整体环境清洁无霉迹。仓库内大米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色泽无异常,食堂负责人提供了大米的进货凭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9月9日,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了食堂仓库内的大米,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大米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截至12月5日,该局未收到其他消费者关于同类问题的投诉举报。疾控部门也未收到自9月9日中午起72小时内因该食堂食物导致的食源性疾病报告。
此前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变质米饭。9月11日,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近日,该博主再次发布信息称,自己因投诉医院售卖变质米饭一事,收到了诉讼请求为“道歉十天、下架视频、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该博主确认,目前市监部门尚未给出答复,但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他并要求八千余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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