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在教育与科研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不仅为教学和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可能导致伪造数据、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因此,如何规范AI技术在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使用,维护学术诚信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复旦大学于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对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范。该规定适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简称“GenAI”或“生成式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简称“AI辅助工具”)。
根据规定,在指导教师同意且不影响对学生创新能力考察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在文献检索与整理、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非创新性方法的AI工具辅助以及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方面使用AI工具。但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框架搭建、论文结构设计、选题及意义总结、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结论总结等关键环节。此外,不允许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动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也不允许直接生成论文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答辩委员和评审专家不得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评审。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使用AI工具时,学生需在承诺书中明确披露所使用的AI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时间和具体用途、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及其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并保留处理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检查。作者须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负最终责任,AI工具不能被列为作者或共同作者。违反相关规定者将面临纳入考核成绩、不准答辩、取消合格成绩等处罚;构成学术不端的,还将受到纪律处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甚至撤销学位等更严厉的惩罚。
作为国内高校首个专门针对AI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中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文件,该规定的发布填补了相关政策空白。复旦大学希望通过此举树立学术诚信与技术创新并重的理念,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学术伦理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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