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了一起野猪袭人事件。四名捕猎者带着猎狗上山追撵野猪,猎狗追赶的野猪进入一农户院子,袭击了76岁的胡姓老人,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走访了解到,捕猎队发现菜地被野猪拱过,在一处山梁上派猎犬向下追撵野猪,追撵前曾向村民借用摩托车。其中一名捕猎者陈某树表示不愿多谈此事。
岚皋县林业局表示,野猪已被移出“三有”名录,无需办理狩猎证,但涉事捕猎队未向林业部门报备。官方称这是一起偶发事件,涉事的四名捕猎者不存在行政或刑事违法,并已与家属达成和解。
法律人士指出,除了民事赔偿外,捕猎者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捕猎者没有报备,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律师认为,该事件应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起到警示作用。
当地村民表示,近十年来野猪数量增多,夏季庄稼遭野猪破坏严重时,政府会组织专业捕猎队进村抓捕,并提前通知村民做好防范。这次捕猎队在冬季抓野猪且未提前通知村民,引发了村民对捕猎队正规性和专业性的质疑。
一位与捕猎队有过交集的村民透露,事发当天捕猎队一行四人带了几只猎狗,陈某树向他借用了摩托车。捕猎队从一处山梁开始追撵野猪,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岚皋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解释,虽然捕猎野猪无需再办狩猎证,但仍需向林业部门报备并进行专业培训。野猪一般不会伤人,此次事件属于偶发情况。
法律专家对捕猎者的责任有不同的看法。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捕猎者可能需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则认为,这是意外事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捕猎者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强调,关键在于捕猎行为与老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捕猎者是否预见到了野猪袭击的风险。
目前,捕猎者与死者家属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相关社会矛盾得到化解。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成为相关部门需要关注的重点。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发生了一起野猪闯入村民家中导致老人死亡的事件。11月24日,佐龙镇黄兴村的胡某翠(76岁)在家中被野猪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2024-11-26 18:30:01陕西通报野猪伤人致死事件2024年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了一起野猪伤人致死事件。陈某树等四人带猎狗上山撵野猪时,一只被追赶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导致76岁的胡某翠受到攻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4-11-26 17:03:11官方通报野猪伤人致死:4人撵野猪引发11月15日下午2时许,坪輋路李屋新村一名68岁姓何的农夫在田间被野猪咬伤下半身,野猪随后逃离现场。受伤的农夫大量出血,意识模糊,救护员赶到后将他送往沙田威尔斯医院抢救。救护过程中,担架床也被血迹染红
2024-11-17 18:35:15香港又现野猪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