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出行和报销更便利。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规范》明确,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候车区和发车区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具体来说,“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发车区)。“六不出站”是指超载或违规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都属于“备案主体”。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可以在2025年11月1日前补充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在2024年11月1日后新注册的经营主体,要在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时填报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提高了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新增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并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
从本月起,一系列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这些规定涵盖了确保粮食安全、规范快递包装以及促进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性等多个方面。这些变化直接影响着公众生活的多个维度,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2024-06-02 07:28:566月起一批民生新规开始施行近期,全国范围内有60个城市启动了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的试点项目,这一举措不仅便捷了车主的日常出行,也标志着我国交通管理向数字化迈出重要一步
2024-06-29 18:05:25一批新规7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