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后,受害人杨妞花听到判决结果时泪流满面。她第一次看到余华英的恐惧,没想到余华英还会提起上诉。杨妞花也随后提起了上诉,二审才会有最终的结果。这次庭审让她看到了法律对她的制裁,终于感受到了害怕。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也是最特殊的一名。1995年,五岁的杨妞花被邻居余华英以买织毛衣签子为由带走。她被带上汽车和火车,远离了家乡。在火车上,她梦见妈妈在山上喊她的名字,这个梦让她多年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在河北省邯郸市,余华英将杨妞花卖给了一位王姓老太太,价格是2500元。从此,杨妞花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虽然有时生活过得还不错,但挨打成了家常便饭。她始终相信父母会来接她,记得爸爸温柔的眼神和喂她吃鸡腿的情景。
然而,爸爸始终没有来。由于“奶奶”担心她读书多了一去不回,13岁时杨妞花被迫辍学打工。2009年,“奶奶”去世后,她结婚并开始寻亲。2012年,她在寻亲网站上登记,并在公安部门采血。直到2021年4月,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寻亲视频,她找到了姐姐桑英。
杨妞花得知父母因失去她而郁郁而终,姐姐桑英也在11岁时成为孤儿。她们回到贵州老家,杨妞花在父母坟前痛哭,决心让人贩子付出代价。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杨妞花成功立案,并于2022年6月让余华英归案。2023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间伙同他人在多地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多个家庭骨肉分离。法院认为,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杨妞花姐姐杨桑英表示,死刑无法弥补这些家庭的破碎,但她希望通过此案警示那些潜在的人贩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法院还判决余华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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