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的犯罪活动始于1992年。当时,她的丈夫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并通过中间人将儿子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河北邯郸。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余华英与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导致多个家庭破碎。其中,有五对兄弟或兄妹被一起拐走。
1995年,余华英搬到贵阳,成为杨妞花一家的邻居。随后,她以3500元的价格通过中间人将杨妞花从贵州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捕,两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她和王加文在云南再次被捕,因隐瞒真实身份被判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3年,于2009年获释。龚显良在此期间因癌症去世。
2012年,杨妞花决定寻找家人,联系志愿者发布寻亲信息并采血入库。2021年,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寻亲视频,最终联系上了亲人。2022年6月,杨妞花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立案侦查。不久后,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抓获。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同年7月14日,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间伙同龚显良拐卖儿童11名。9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因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起诉书显示,检方新查明四起犯罪事实,涉及六名儿童,其中包括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的两名儿童。至此,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10月25日,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一审的开庭审理,这是她第二次站在这同一法庭上面对审判。当天上午,余华英从看守所被押送至法院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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