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云南人。21岁时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并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生下一个男孩,但这个亲生骨肉成了他们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通过中间人,他们将孩子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五千元报酬,开始了他们的拐卖儿童之路。
1993年至1996年期间,余华英与龚显良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通过租住房屋、熟悉当地环境,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活动。他们作案八起,将11名儿童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中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导致多个家庭破碎。经补充侦查,检方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包括她与丈夫王加文拐卖的2名儿童,总人数增至17人。
1995年冬天,余华英以3500元的价格通过中间人将杨妞花卖给河北邯郸一户人家。2022年6月,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侦查。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警方找到了当年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的情况。同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次日她在重庆市大足区被抓获。
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同年9月18日,一审宣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认为原判遗漏了部分事实,需查清余华英的全部犯罪事实。2024年10月11日,重审一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10月25日,重审宣判,法院再次判决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此次重审属于一审程序,余华英有权利提起上诉。如果余华英上诉,他们也会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以获得与余华英对话的机会。杨妞花透露,在此前的重审开庭时,余华英在庭上说:“我做了这么多坏事,罪有应得,但是想要再有一次机会。”对此,杨妞花表示,最初她只是想为父母讨回公道,但每次参加庭审时看到身后近200名寻亲家长,她意识到坚持的意义已经不同,所以会一直坚持下去。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与龚显良建立关系并共同生活期间,诞下一子。随后,她通过中介以五千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亲生儿子贩卖,此举成为了她涉足儿童拐卖罪行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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