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高县纪委监委公布了关于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前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守龙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调查结果。黄守龙被指背离理想信念,纪法观念薄弱,对党组织不忠,企图通过串供来对抗组织审查。他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违规接受礼品礼金、组织公款旅游、从事营利活动以及向群众不当摊派费用等问题。此外,黄守龙的生活纪律同样存在违规情况,私自设立小金库,挪用公款,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合同签订、项目承揽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鉴于黄守龙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违纪违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高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其作出严厉处理。根据相关党纪国法,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决议剥夺黄守龙的党籍,高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据廉洁宜宾公布,黄守龙在一段忏悔视频中坦白,担任校长期间,他在学校餐饮供应、建设项目、日常用品采购等多个领域中滥用职权,收取回扣。他曾误以为身处偏远乡村学校可以逃避监管,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不会被发现。黄守龙表示深感愧对师生,对未来如何面对嘉乐镇的师生感到茫然无措,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深刻的悔恨。
9月24日,据廉洁宜宾消息,日前,高县纪委监委对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守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4-09-26 10:45:06贪腐校长说学校偏远组织应该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