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警方通报民警言语不文明
近日,一起关于潮州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事件引起了公众注意。据悉,在事故现场,该民警在回应对方提问时,用语不当,包括建议对方自行查阅法律和表达不需要接受质疑等言辞,引发了社会关注。
对此,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于9月23日迅速作出反应,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中指出,该名民警在处理9月17日发生在金石镇晋君路的一起电动车与小汽车轻微刮擦事故时,不仅法律解释不够准确,而且交流态度欠佳,已立即被暂停职务。
事故本身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在与小汽车车主讨论涉及电动车驾驶证及无证驾驶可能后果的过程中,民警的言行未能达到文明执法的标准。事后,当事民警已向车主致歉并获得谅解。
潮安分局表示,此事为内部管理及教育培训敲响了警钟,他们将以此为契机,深化队伍建设,增强规范文明执法的能力,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潮州警方通报民警言语不文明!
9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在广东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晋君路附件,一起小汽车与电动自行车轻微刮擦的交通事故发生了,幸运的是没有人员在这次事故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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