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告诉南都记者,9月2日,警方已经将涉事男子抓获。其间民警也进行了调解,她要求男子赔偿5000元的检查费和误工费,男子表示只能赔偿一两千元。张兰最终不同意调解。
涉事司机被行政拘留3日
9月5日晚,南都记者跟随张兰一同到南洲派出所领取报警回执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查明8月27日19时许,违法人员刘某某在海珠区南洲地铁站A出口处因拉客问题与受害人张兰发生口角,后用手掐住受害人的脖子并将其推倒在花坛上,导致受害人的头部受伤。
经法医鉴定,张兰的损伤为体表暂未见明显损伤。9月2日16时许,民警在南洲派出所将刘某某抓获。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为9月3日至6日。
张兰手举行政处罚决定书。
派出所民警表示,如果张兰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珠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他只拘留了3天,我也没有得到赔偿。”张兰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她表示,正在咨询律师,会考虑申请行政复议。
当晚,南都记者在事发地铁站附近看到,仍有五六名司机紧挨着地铁口在候客。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
另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事发区域禁摩,且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一名资深交警向南都记者解释,“从视频来看,殴打他人的刘某某驾驶的应该是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后轮有两条避震弹簧,正常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两条弹簧,加装一般是为了增加装载量。”
女子遭揽客司机辱骂掐脖司机被拘!
近日,广州一女子称,因未理会地铁口揽客者,遭其辱骂掐脖。涉事司机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2024-09-12 11:02:52回访广州女子遭电动车司机掐脖地铁口6月1日,江苏宿迁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男孩在放学后因多看了两眼汽车,竟遭到司机掐脖。
2024-06-05 13:05:41男孩因多看两眼汽车遭司机掐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