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动人口已达3.76亿,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让这部分人能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是进一步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是受户籍限制而不能在就业地参保的主要群体。自从202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一揽子支持政策之后,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进入快车道。
《意见》旨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放宽基本医保参保的户籍限制,尤其是在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确保外地户籍的学生和儿童能够便捷加入居民医保
2024-08-01 16:56:59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参保户籍限制合肥公积金政策优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户籍限制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2日发布通知,宣布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4-04-25 07:41:32合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近日,国务院发布《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强调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2024-08-11 17:04:48小城市全面取消户籍限制近期颁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两项关键措施引人注目:一是进一步放宽参保者的户籍限制,二是扩大职工医疗个人账户共济的适用范围。
2024-08-02 17:31:24官方详解医保参保放宽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