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地方政府指出,如果开发商承诺不降价,则相关部门会对其作出责改措施。
比如,此前有购房者反馈其购买的小区开发商随意降价,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回复称,“如开发商承诺该户型不降价,市民可提供相应证据,如经我委核实,该项目存在违规行为,我委将针对相应法规对企业作出责改措施。市民如有异议或认为开发企业有其他侵权行为,建议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月有购房者反映称,中海渝中云锦小区的房地产商私自以“工抵房”的形式将小区未销售的500余套新房房源以低于网上备案价近40%的幅度大幅降价出售,且开发商拒绝与业主沟通。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提出“要求公司自查整改、规范销售行为,主动与前期购房业主沟通解释”。
房企降价是否有法可依?
房企是否可以自主降价?对于商品房价格的问题,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在回复购房者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一方面,多地取消新房销售限价也是房企自主调整价格提供依据。7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越来越多的城市发文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甘肃省兰州、河南省郑州、福建省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广东省阳江、珠海,安徽省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个名为“万和光谷”项目房价因降幅近万,引发购房者质疑此举为“恶意降价”。
2024-08-08 10:59:45恶意降价成往事:房企可自主定价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一个名为“万和光谷”项目房价因降幅近万,引发购房者质疑此举为“恶意降价”。
2024-08-07 09:50:45“恶意降价”成往事近期,东莞、武汉等地市面上出现了以显著低于市价的“工抵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类房源因价格优势成为市场焦点,例如东莞某项目售价低至1万元/平方米,远低于其1.4万元/平方米的楼面价,吸引了众多目光
2024-08-14 09:16:191万元/平方米、卖得比楼面价还低南京房地产市场在持续调整的压力下,部分楼盘采取了大幅度打折促销的策略以促进销售。有报道指出,位于南京江北的雅居乐汇港城项目正以接近六折的价格出售房屋,单价降幅接近每平方米1万元
2024-07-30 07:53:12南京部分楼盘大幅打折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