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张某育与小洋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8月6日二人登记结婚,同年9月26日举行婚礼。2021年11月21日23时30分许,张某育因认为小洋联合他人陷害、加害自已,以及因家庭琐事而对小洋心存不满,遂产生杀害小洋之念。张某育趁小洋去卫生间之机,从厨房内刀架上取出一把尖刀,在客厅内持尖刀捅刺、割划小洋多部位数十刀,致小洋因多处大血管被刺破致大失血当场死亡。同日23时56分许,张某育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于案发现场将张某育抓获归案。
经鉴定,张某育案发时精神状态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事发至今,张某育一家没有任何人来过,也没有一句对不起。”王女士透露,女儿出事后,张某育的工作单位曾帮忙操办丧事。
张某育的辩护人提到,张某育家属为给被害人办理丧事交给公安机关15万元。对此,王女士表示,“我们没有看到过这笔钱。”
王女士透露,直到看到律师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她才知道,女儿被捅刺了整整49刀。“599万余元的赔偿请求里,有490万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刀10万。”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与丈夫过得浑浑噩噩。49刀,这是一个王女士每每想起都心里揪着疼的数字。“我感觉自己活不了。”
凶手隐瞒精神疾病甚至擅自停药
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女儿去世后,他们一家才知道,王某育一家隐瞒了他的精神疾病。
这一点,判决书内容也予以证实。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育因患有精神疾病曾多次前往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河西圣安医院等医院治疗,并长期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张某育与小洋结婚前,张某育及其父母故意向小洋及小洋父母隐瞒张某育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结婚后亦继续隐瞒直至案发。
2021年11月21日深夜,天津女子小洋(化名)在家中客厅被新婚丈夫张某育残忍杀害,此时距离他们的婚礼仅过去55天。小洋年仅29岁,其母王女士每当忆起女儿被刺49刀的惨状,内心便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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