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海葬父亲骨灰 哥哥要求赔偿10万元并道歉
近期,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家庭纠纷案件,涉及兄妹二人对父亲骨灰处理方式的不同意见。案件中,妹妹单方面决定执行父亲海葬,哥哥因此感到权益受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妹妹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
据法院调查,张甲与张乙为兄妹关系,他们的父亲于2021年8月去世,骨灰暂存于当地殡仪馆。同年9月,张乙凭借村委会开具的父亲祖坟所在地证明,将父亲骨灰取出并实施海葬。张甲得知后,不满妹妹未征得自己同意便处理父亲骨灰,遂提出诉讼请求。
张乙辩解称,因张甲长期在外生活,较少回家探视父亲,父亲生前多次手术主要由她照顾。她表示海葬是遵从父亲生前愿望,并非随意处置,且事先询问过张甲的意见,对方表示不干涉。因此,她认为自己的做法既合法又合理,未妨碍张甲的祭奠权益。
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认定,海葬行为并未侵犯张甲的人格权,所有近亲属均有权参与决定逝者骨灰的处理,且应尊重并践行符合公序良俗及民间风俗的遗愿。鉴于张某某生前确有海葬意愿,张乙的举动合乎情理,未构成侵权,故未支持张甲的赔偿及道歉诉求。
张甲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经过调解,张乙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并欲向张甲致歉,但未获接受。最终,通过再审调解,张乙象征性赔偿张甲1元,张甲撤回再审申请。
法官强调,安葬权基于特定亲属关系,需遵循社会伦理道德与公序良俗。在处理逝者骨灰问题上,应优先考虑并尊重逝者遗愿。同时,法官提醒公众,生前对老人的关爱与赡养比逝后仪式更为重要,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避免未来留有遗憾。
妹妹海葬父亲骨灰 哥哥要求赔偿10万元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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