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一位42岁的香港籍旅客林女士在尝试使用其16岁女儿黄某某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通过深圳福田口岸入境时,被深圳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执勤民警发现并拦截。林女士当时因误拿女儿证件,临时起意企图蒙混过关,自信于自己的年轻外表与女儿有几分相似,加之认为通关人流量大,检查可能不够严格。然而,在人工查验环节,边检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证件与持证人之间的不一致。面对反复询问,林女士起初坚持声称证件属于自己,最终在确凿的证据前,她承认了冒用他人证件的行为,并接受了皇岗边检站的行政处罚。
皇岗边检站借此机会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将面临1000元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处以5日至10日拘留,并可能叠加2000元至10000元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边检站敦促所有出入境旅客务必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证件办理手续,切莫心存侥幸,以免触犯法律。
5月8日早晨,一位78岁高龄的香港女士,我们称她为罗妈,为了出境至深圳罗湖口岸,特地挑选了一条显得青春的裙装,并佩戴了粉色丝巾,尝试使用她女儿的证件
2024-05-22 23:02:47一家人共用一张脸是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