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摊小贩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7月8日,最高检举办了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提出,部分针对小摊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存在违背“过罚相当”原则的现象,过度罚款不仅有悖于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还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其生计与对法治的信任。他强调,检察机关有责任依法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小摊小贩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张雪樵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行政处罚需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即处罚方式与程度需与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相匹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应严谨执法并严格遵守该法规定,避免不当的轻重处罚,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以实现处罚的公正合理。
在实际案例处理中,检察机关发现了一些涉及企业的不当处罚案例,包括“小过重罚”和“同案不同罚”。对此,检察机关采取了三项措施应对:首先,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的监督,促进处罚决定与比例原则相符;其次,利用大数据技术增强监督效能;最后,深化对“小过重罚”现象的系统治理。举例来说,去年浙江、江西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如“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行政检察监督”及“餐饮类企业行政处罚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果。今年,最高检进一步在“检察护企”行动中聚焦解决执法司法中的趋利性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7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当前存在对小摊贩及小微企业施加与其违法行为不相称的高额罚款现象,这违背了法律精神及公平正义原则
2024-07-08 13:26:34最高检:对小贩高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最近的发布会上指出,一些针对小摊贩和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存在着违背“过罚相当”原则的问题,即因轻微违规行为而遭受的罚款金额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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