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胖猫”和谭某经济往来情况
经梳理“胖猫”、谭某两人转账记录显示,自2021年11月两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其中,向“胖猫”转账29.7万余元、向刘某转账3万元、向“胖猫”父亲转账13.6万余元(“胖猫”去世后,谭某应“胖猫”父亲要求返还开花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自愿赠予的6.6万余元)。同时,两人交往期间在支付宝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款23.6万余元、取款16.5万余元(用于两人经营花店、共同生活开支及谭某个人消费等);“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两人共同攒钱账户中,“胖猫”多支取了7.5万元(含谭某存款7.1万元,支付宝利息收益0.4万元)
调查查明,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刘某,并告知其应有的法定权利和实施途径。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二、关于谭某报案称被刘某侵犯隐私的调查情况
经依法调查查明,“胖猫”跳江后,经民警协调,4月13日谭某与“胖猫”父亲微信沟通,向“胖猫”父亲返还13.6万余元,称双方交往期间经济问题再无纠纷,“胖猫”父亲通过微信向谭某出具收条,并称“之前你们一起开销的费用不退返我答应,只是退返开店投资的钱和最后的一笔”。但刘某认为“胖猫”每月代打游戏收入2-3万元,“钱都花到谭某身上了”,称要让谭某“不好过,付出代价”,与其妹妹商议“就是要让谭某被网暴”。刘某翻阅“胖猫”遗留的手机后,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后又在发布怀念“胖猫”信息时,采取另注册账号在评论区点评引导、邀约亲友跟评的方式,继续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刘某与其妹妹联系多人代写文案,讨论如何博取网民同情,商定自拍时要“很疲惫,很心累,很委屈的模样”“让别人看出你很憔悴的样子”,打扮可以“随意一点”“可以不化妆”,录制时“要先背下来”、不要“眼睛时不时的在看台词”,截取聊天记录要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要显示“胖猫”被谭某PUA、成为提款机,刘某在平台购买流量扩散传播提升热度,引发广泛关注,其账号粉丝从4月22日的263个涨至最高290余万个。刘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谭某支付宝收到大量附辱骂留言的小微转账,网络出现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我局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要深入了解最近一起舆论事件的核心,几个要点从警方的通报中凸显出来:一对恋人,化名为“胖猫”与谭某,以真名相认交往已逾两年,期间双方家庭也有所接触。情感联结似乎颇为深厚,两人交往细节被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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