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关于辽宁沈阳城管执法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视频中,一位摆摊大爷与城管在河边道路旁发生冲突。大爷随即采取过激行为,趁人不备捡起路边的两块砖头,砸向一名城管,致其头部受伤出血。随后,大爷被多名城管控制在地上。
大致来看,城管正常执行职务,摊贩不配合而产生冲突,最后摊贩拿砖头砸伤城管。于情于理,此事显然是摊贩冲动了些,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网络舆论场上,不少人却指责城管过于猖狂,甚至为用砖头砸人的摊贩叫好。这样的受害者有罪论,实际上是舆论批判的失序。
此次事件中,用砖头砸人的摊贩才是最直接、最明显的、最应该先受谴责的人。一些人却对摊贩的不当行为视而不见,习惯性地把矛头指向城管,一口咬定城管有错在先,而刻意回避摊贩打人这个客观事实。
从这部分人逻辑来看,人家为什么偏偏打你城管,而不去打别人?这说明城管存在很大的问题,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显然,这样的批判逻辑是颠倒的。一些城管可能存在问题,但具体到被砸的城管,他有什么问题?哪怕真的有问题,就可以用砖头砸人吗?
可怕的是,舆论中不乏此类秩序倒错的批判。总是跳过直接的问题,去寻求看似深刻的矛盾。这种批判歪理,因为迎合了一些人乐于挑起对立的情绪,迎合了一种“反抗代表正义”的偏颇观点,得以一时甚嚣尘上。殊不知,这种批判因为脱离具体的既定事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要看到,这样的批判失序其实存在深厚的现实背景。城管与摊贩,二者之间的关系向来特殊,加之近年来,一些城管暴力执法的负面新闻传出,更加深了人们对城管的刻板印象。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城管作为管理者,处于强势地位,而摊贩作为被管理者,自然处于弱势地位。人们对于弱势群体,具有天然的关切和袒护。
网传城管执法时与摊贩发生冲突,大爷情绪激动砸城管致其受伤倒地?当地执法局:公安部门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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