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海西州中院的通报,没有直面核心问题、给出明确清晰的回应,只有一句“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含糊带过;反而花了大量篇幅指责辩护人是“罪魁祸首”,扰乱法庭秩序、酿成舆情等。这种选择性的“详略分明”“突出重点”,只怕说不过去,难以让人信服。
哪怕是对辩护人的指责,本身也存在硬伤。比如,关于“擅自进入审判区”的说法,当时是法庭休庭期间,司法审判活动暂停了,辩护人拿自己的手机拍摄照片,不能简单断定为“违反法庭规则”。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辩护席就在审判活动区,说他们“擅自进入审判区”,也缺乏过硬的理由。
至于说辩护人拍摄照片上传网络、被媒体转发,是“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恐怕也要看看,发到网上的照片和文字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混淆是非、恶意引导舆论。如果辩护人发现合法庭审受非法干预的证据,经由新闻媒体转发,从本质上讲,这不是炒作舆情、干扰司法,而是公民对审判活动的正常监督。
根据通报,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上级法院可以“派员指导下级法院”。这当然没错。但上下级法官之间的关系,只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非领导和被领导、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法定的审级监督不能异化成“领导”。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院庭长的监督管理也仅限于“调阅卷宗、旁听庭审”等。
像本案这样,上下级法官、院庭长直接拉一个微信群,“暗地里”左右庭审过程和结果,早已超出了规定允许的范围,逾越了“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等红线。
本文转自【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索某等十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相关网络舆情”的情况通报
2024-05-13 22:40:13法官微信群遥控指挥庭审?官方通报5月1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审判长突宣休庭。随后,辩护律师发现上级法院法官通过微信对庭审进行不当干预的证据,并报警处理
2024-05-14 18:45:51业内谈庭审被“遥控”是否正常5月13日晚,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索某等十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相关网络舆情的通报
2024-05-15 06:07:00海西政法委关注法院遥控庭审5月13日,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指出在一案件的法庭休庭间隙,一名辩护人违反法庭纪律,私自进入审判区域,用手机拍摄了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个人微信界面
2024-05-14 14:37:28律师要求公布“遥控庭审”现场视频海西州中级法院近日就其被指“垂帘听审”,遥控指挥下级法院庭审事件发布了官方通报。然而,该通报内容引发了不小的尴尬感
2024-05-16 21:04:28律师评法院遥控庭审:不讲理不讲法5月1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途休庭时,辩护律师发现上级法院法官通过微信对审判长的庭审进行“指导”,随即报警,理由是正常庭审受到了非法干预
2024-05-14 16:11:50媒体评遥控庭审:成了辩护人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