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成功侦破一起制作、发布网络谣言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涉事者龚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删除了相关不实信息。
3月29日,蓬安二中校方向警方报案,反映有平台自媒体发布题为“四川南充蓬安第二中学跳楼学生刘雅婷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的短视频。经校方查证,该校并无名为“刘雅婷”的学生,亦未曾发生视频所描述的事件。
接报后,蓬安公安迅疾行动,组织网警展开调查,锁定成都市郫都区的龚某为嫌疑人,并于4月2日上午对其进行传唤。龚某在接受询问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坦承,自己在网络中偶然看到相关文字信息,未经核实便利用短视频剪辑软件及AI“文生视频”功能,炮制并跨平台发布了该谣言内容。视频配以煽情文案如“全家人只有我吃小灶,父母一个鸡腿炖几个土豆,肉妈妈总要挑到单独的碗里给我吃……”“希望转发,大家齐心一点,看到就转到你的朋友圈,别当和自己没关系”,旨在博取关注、赚取流量,从而引发了网民对蓬安县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强烈批评。
经过蓬安网警的教育与行政处罚,龚某深感其行为对相关学校和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承诺今后将谨慎对待网络信息,切实做到思考与甄别,避免类似情况再现。
警方深入调查发现,“二中学跳楼学生刘雅婷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这一谣言实为旧谣翻新,早在2014年即已冠以不同地区二中的名义在网络上流传,各地已多次辟谣。
当前,公安部正将2024年定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致力于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氛围。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安部门在此呼吁广大网民: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务必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升法律意识,增强信息鉴别能力,规范网络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
4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制作、发布网络谣言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制作、发布网络谣言的龚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了相关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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