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对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四人因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许军作为“福景001”船的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余三名被告人吴建亮、杨海、初乃涛,身为该船高级管理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五年六个月。
2022年6月30日,“福景001”船抵达阳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躲避台风“暹芭”。7月2日,受台风影响,船只遭遇断锚、走锚,部分船员受伤,随后被台风席卷失控,撞击阳西县沙扒风电场风机桩,酿成多人伤亡、失踪的重大事故。海事局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相关企业和船舶未按规定撤离人员,虚报留船人数,走锚后未及时求助,直接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福景001”所属公司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许军等人在船舶避风期间,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强令、组织他人冒险作业,虚报留船人数,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宣判有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14人旁听。
此前,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阳江“7·2”“福景001”起重船风灾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7月2日,受台风“暹芭”冲击,福建华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福景001”起重船在阳江海域走锚,触碰风电场风机桩后断裂沉没,造成25人死亡,1人失踪。报告指出,台风“暹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而船上实际人数为30人,却仅上报9人,谎报人数及隐瞒走锚情况,延误了救援时机,成为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调查组还发现,该船相关负责人曾多次指示船员对撤离情况作虚假报告,对高频呼叫不予应答。许某、吴某亮、杨某、初某涛等责任人因涉及上述违法行为,被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海事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故过程、原因、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与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安全管理建议。调查报告还呼吁相关部门细化海上风电安全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海上风电项目安全发展。
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对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四人因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许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三名被告人则分别获刑七年至五年六个月。
2024-04-18 10:09:52福景001船案主犯获刑十年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对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四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24-04-18 10:30:36致25死!“福景001”船案主犯一审获刑10年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对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四人因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24-04-18 06:14:20福景001船强令他人违章作业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