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小伙小陈(化姓)在当地一家日用品店购物时,发现一款面包过期一天。尽管如此,他仍以3元价格购入。之后,小陈将商家告上法庭,提出退还购物款及索赔1000元的要求。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近期公开了此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广州某日用品店需向原告小陈退还货款3元,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根据判决书内容,2023年5月6日,小陈在该日用品店内选购商品时,注意到一款流心提子面包,标价3元。该面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6日,保质期至2023年5月5日,意味着购买当日已过期。小陈在知晓过期情况下依然购买,但并未食用。
购物后,小陈提起诉讼,要求商家书面或当面道歉,退还3元购物款,赔偿1000元,以及承担其为维权产生的费用。为佐证面包过期,小陈提供了支付凭证、购物视频等证据,详实记录了他在店内选购、查看面包包装信息直至结账的全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与经营者不得生产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已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生产或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本案中,被告在涉案面包明确标示保质期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检查并下架过期食品,仍将其售予原告,构成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因此,法院支持小陈关于退还货款及赔偿1000元的诉求。鉴于面包已严重过期,法院责令小陈自行对该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关于小陈要求商家道歉的诉求,法院指出,小陈自述明知面包过期仍购买且未食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人格权受损,故驳回其要求赔礼道歉的请求。
律师观点认为,在食品、药品类消费纠纷中,无论消费者购买时是否明知商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只要销售者未履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对购买过期食品、药品的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明知商品问题仍购买并不违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赔偿,符合最高院关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司法解释精神。但在非食品、药品领域,若消费者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销售者欺诈、隐瞒行为,纯粹为索赔而购买,其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此前,最高院发布的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具有相似性。2012年5月1日,孙银山在该超市购买14包已过保质期的“玉兔牌”香肠,价值558.6元。结账后立即索赔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超市支付香肠售价十倍赔偿金5586元。法院最终支持了孙银山的诉求,明确了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时,无论购买时是否明知,均有权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其他法定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近期,不少歌迷在某在线平台上以高昂价格购买了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却遭遇了预期出票日期内未能出票的状况。眼看演唱会日益临近,他们收到了退款及赔偿的通知
2024-05-31 20:42:34多人高价买周杰伦票未出票获万元退赔此前,江苏的王某应聘到一家康养中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王某被康养中心安排至南京参加为期两个多月的学习培训,王某还为参加培训产生的住宿费用垫付了3078元。
2024-06-17 09:45:39男子培训完岗位没了男子发现15岁儿子非亲生起诉获赔15万抚养15年发现儿子非亲生,法院认定系欺诈性抚养,生父被判赔15万!吉林一男子含辛茹苦抚养儿子15年,却发现儿子并非自己亲生
2024-04-02 09:05:41男子发现15岁儿子非亲生起诉获赔15万一次家庭火灾中,杨某奋不顾身地冲进火场以拯救被困的妻子、孩子及母亲,不幸多处重度烧伤,伤势评定为二级伤残。此前,他所在的公司为他投保了意外险和健康险
2024-05-08 18:30:34男子救妻儿致残保险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