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岁幼女被介绍卖淫,案犯一审被判一年多因漏罪再审改判七年
“万万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的孩子身上。”11月10日,16岁少女小菱的爸爸对澎湃新闻说,小菱在13岁时被29岁男子陈某介绍卖淫,并被40岁的男子于某强奸。
判决书显示,湖南宁远县男子陈某2021年开始带女孩在各种KTV场所进行有偿陪侍和卖淫,涉及13名女孩,均为未成年人,有的还是不到14岁的幼女。
宁远县法院原审以介绍卖淫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小菱的家人不服并为此奔走,永州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宁远县法院再审。后检察机关以案件事实与原审起诉事实不符、发现漏罪为由变更起诉和补充起诉。2023年10月20日,宁远法院再审改判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中。
诱骗:“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陈某有两个微信,一个微信名为“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2021年5月,小菱玩短视频App时,陈某通过私信联系上了当时还在读初二的小菱。彼时,因学业压力等,小菱厌学逃课。且由于父母离异,进入青春期的小菱又有些叛逆。对于互联网交友,她毫无防备,更不知社会险恶。
陈某生于1992年,只比小菱的父亲小几岁。小菱家人告诉澎湃新闻,陈某获取了小菱的好感,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时小菱不到14岁。
懵懵懂懂的小菱以为自己在交男朋友,没想到,她在步入深渊。
宁远县法院判决书显示,陈某外号“胖胖”,在认识小菱之前,他就从事介绍女孩去KTV有偿陪侍和卖淫的违法活动,他从中抽取提成,陪唱400元一次,他抽取100元。此外,他还介绍女孩卖淫,并抽取70~150元不等的介绍费。
介绍女友卖淫“渣男”获刑五年毁三观!一男子因没生活来源竟介绍刚认识两个月的女友去卖淫上演“爱情买卖”最终获刑……案情回顾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介绍卖淫案
2023-12-12 19:04:36男子介绍女友卖淫抽成6万获刑5年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容留卖淫案。案件中,租客王某因提供出租屋给周某、李某用于卖淫,并从中每次收取30元提成,共计非法获利450元。
2023-12-06 15:47:02租客容留2女子卖淫每次收30元提成据青海省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海北中院”消息,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1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到十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4-01-08 09:40:496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被判刑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香花桥派出所接110报警称,辖区内一居民宅内有卖淫行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核实,发现上址内并没有报警人所述的违法行为。
2024-01-18 09:48:23男子表白被拒报警称同事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