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鄂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蔡鄂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7月3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鄂生出生于1951年,曾长期在银行系统任职,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三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司长等职。
1998年,他任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2001年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以涉嫌受贿罪对孟祥作出逮捕决定
另据最高检官网2月1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孟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孟祥被“双开”。
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被指典型“两面人”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
2022-06-13 18:23:49蔡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