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微博博主@_Niki君_发文称自己于2018年发布的与外公的合照,被人造谣“老夫少妻”,此后她找到源头发布者让对方删帖,但该谣言已在网络上扩散,对她和家人造成了很大影响。
该博主发文称,被造谣的图片是她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帖子,当时外公从家乡到上海看她,因此记录了游玩照片。潇湘晨报记者在该博主发布的原帖看到,帖子记录了博主陪伴外公的日常。“30件值得和外公尝试的小事,我所有的努力只希望他能老得慢一点”,原帖写道。
该博主称,得知被造谣后,她找到某社交平台的发布者“飞哥在东莞”,私信让对方删帖未获回应。事件发酵后,她发现对方已经改名,并删除了帖子。
造谣帖截图显示,“飞哥在东莞”在发布照片时配文称:“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截图显示,该造谣帖被数个账号转发。
该博主发布的截图显示,“飞哥在东莞”已改名为“东莞故事会”。潇湘晨报记者在社交平台搜索上述两个账号,无法找到相关账号信息。
该博主称,她一直在收集证据联系律师,律师告知她先将视频图片保存,公证后才能成为合法证据,但造谣对她的影响让她觉得崩溃:“甚至要求道歉删除视频和减少扩散也要找律师出具法律文件才能去和扩散平台沟通,我甚至要证明我和我外公的关系…”
“目前正在尽最大努力让公证处快速公证我目前保留的少量证据,然后通过律师联系各大平台下架造谣内容,并维护自己的声誉。”该博主在微博中表示,她将选择维权到底。潇湘晨报记者私信该博主试图了解详细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如果该博主所说属实,网络账号发布造谣内容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受害者可以到法院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对自身名誉侵害、精神损害进行相应赔偿。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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