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普陀区兰苑公寓的居民们开心地乘坐刚安装竣工的观光电梯。杨建正摄
在加梯项目的实施中,《意见》明确首先要开展前期评估,对于居民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街道(镇)应当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进行可行性评估。
时下,业主共识达成难,是加装电梯工作的一大堵点。为此,《意见》指出,申请人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过半业主同意。这两条,比原有规定中本楼幢90%业主同意且无明确反对,以及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都放宽了。同时,文件也作出规定:业主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在业主自我协商的基础上,居委会应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促成共识达成。
图说:位于汶水东路的东方公寓,是虹口区首批加装电梯的老公房。新民晚报记者陈梦泽摄
《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政府资金补贴方面,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费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8万元/台)。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业主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在配套工程方面,电力、燃气、供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配套项目实施,并优惠收取配套费用。
另外,今后市、区相关部门还将按照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一门式”集中受理审批,实施“一网通办”和“只跑一次”等举措,使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新华社武汉10月9日电(记者徐海波)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规定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