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文件包括六个方面20条,可分为3大部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包括第1、2、3条。阐述了重要意义,分析主要问题,提出总体要求,强调聚焦教师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让中小学教师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明确减负内容和主要举措,包括第4至17条。分别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重点举措。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第18、19、20条。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加强引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落实工作要求。
问:如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答: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过多过频,是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主要来源之一。2019年,中办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文件规定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二是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省级党委和政府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三是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方式方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是开展工作的必要且非常有效的方式之一,我们要坚持开展,但是如果缺乏科学思维和方法,重留痕轻过程,只看材料不看实际,就容易走向形式主义。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别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
教育部为教师减负 教育部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包括减少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内容。
教育部为教师减负 教育部文件明确要减掉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包括减少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内容。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施雨岑)为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部22日对外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