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本案中辅警推单车阻拦驾驶人员逃跑的行为本身是具备执法性质的,辅警因为没有执法权,其行为对驾驶人和乘客倒地受伤的结果存在过错,治疗的费用会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4.驾驶人逃逸的责任,会不会因为辅警执法有问题而冲抵、减轻?
谌江涛:驾驶人逃逸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因为辅警执法有问题而冲抵、减轻。
程雪:辅警推单车阻拦的行为意在阻止驾驶人员的逃跑行为,也就是说驾驶人员的掉头行为在辅警行为之前做出,意图逃避法律追究,该行为与辅警执法行为侵犯的法益不同,因此不会因辅警的行为减轻或冲抵。
5.案件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说明了什么?各方从此次事件中应吸取哪些教训?
程雪:所有驾驶人都应遵纪守法,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行为是不应该发生的;辅警的冲动行为也应警醒其他类似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杜绝发生类似事件,避免给自己及家庭造成巨大损失。
谌江涛: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本身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要保障执法对象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公众应该主动、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检查,绝不能抱着侥幸心理,置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