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国办促消费20条出台: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2)

国办促消费20条出台: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2)
2019-08-28 08:37:38 北青网

在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表示,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进一步落实。研究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加大对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优化市场流通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意见》最后强调,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举措

  提升改造 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开展户外营销

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促进循环消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

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扩大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范围。

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改进社会服务,打造便民消费圈。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优化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