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朱丹丹北京报道
原标题:房贷利率调整了央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了!
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按照这个调整规则,暂时以8月20日发布的首期新LPR计算,也就是说10月8日后新发放的住房个贷,首套房的利率不低于4.85%,二套房不低于5.45%。
“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
对此,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央行根据LPR新基准进行的房贷利率调整,其指向性非常明显,就是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因此,从短期的实际利率水平来看,它仅会对极少数最优质的客户产生轻微影响,对绝大部分购房人来说,影响不大。
此外,央行上述公告还指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发布公告: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王观)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