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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调整 利率不下降(2)

个人住房贷款调整 利率不下降(2)
2019-08-26 09:06:14 经济日报

公告表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加点下限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表示,此次央行公告有两方面重点,一是新机制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与之前基本不变,二是央行各地分支行会结合各地情况,规定加点下限。因此,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得以保持稳定,既不下降,也不会明显增加利息负担。该举措有利于在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充分体现了不以刺激房地产为短期刺激手段的意图。(记者陈果静)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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