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完善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规则如何厘清责任?
央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记者侯艳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今天(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对此,草案作出针对性规定,完善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规则。
草案二审稿对高空抛物坠物问题作出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规定对现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作出修改。
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有的常委委员、地方、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为保护公众安全,建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沈春耀表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对于造成损害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对责任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明确建筑物管理人、施工者、作业者的责任,做到多管齐下,共同发力。”
沈春耀介绍,从民法典编纂来看,关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法律责任的关系,民法总则已经作了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将编入民法典总则编中。因此,关于‘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在侵权责任编中可不必再作规定。”沈春耀说。
新华社贵阳7月6日电 题:高空坠物、抛物频发,“头顶安全”如何守护?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向定杰 杨欣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然而,高空坠物、抛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