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气象”在8日晚上删除了该微博。但该微博发布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微博内容的相关截图也快速传播。该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后,“青岛发布”9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及头条号公开致歉,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加强气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了解,规范发布平台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而该篇稿件的原创发布方,青岛新闻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写该篇稿件的是一名见习记者,将对其按照新闻采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预测”“预警”一字之差,严重情况触犯法律
据了解,虽然“预测”和“预警”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上却有着天壤之别的含义,用错地方,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五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指责违规发布台风预警,政务号@青岛气象正面开怼“青岛发布”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王玲台风“利奇马”还没来,青岛两个重量级政务号先“撕”了起来。事情由昨天(8月8日)下午的一条台风预警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