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
如果有人受伤,一定要先救人
针对“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一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北京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国家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有人受伤),驾驶人应当是立即施救,法律规定是实施施救后,才报警。
“从网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来看,驾驶员下车后一直在打电话,并未施救,他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他指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要报警”的想法是有误的。第一时间应该查看“是否有人受伤”。如果有人受伤,一定要先救人。
而对于网友“铲车司机此举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的猜测,知名法律博主@隐于庭的小法师 表示,“现实情况是,民事赔偿责任层面,死亡的往往确实会比高等级伤残赔款少;但是刑事层面,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可不是说只赔钱就能无罪的。”
截至目前,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做出,更多的细节也待进一步核实。
不懂法,害人终害己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
这位淡定无比的前车司机,恐怕他最大的问题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法。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白纸黑字,一清二楚——先救人,再报警。
这位前车司机的实际做法,是“先报警,再继续打电话,一直打电话,就是不救人”。旁人怎么呼喊让他先救人,他都无动于衷。当时如果有人能断喝一声,“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他也许能醒悟过来。可惜,火已息,人已亡,错(甚至可能是罪)已成,没有“也许”。
视频里唯一令人欣慰的场面,是很多路人,包括拍摄视频者,一直在努力救人。他们实际上履行了道交法规定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法律义务。他们当中有些人是懂法的,有些人可能也背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对应条款,但其自身行为的价值取向和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这起事故,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还有很多复杂可能,待事实清楚了,属性也就清楚了。若有违法的,跑不了。我们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谴责那位无论从法、理、情哪个角度都应该被谴责的前车司机外,也不妨自问一下,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要求吗?我们清楚地知道其他一些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吗?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懂法的终究是多数,但一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带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还长,我们要加快走。
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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