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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救人司机被刑拘 律师:过失致人死亡将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

不救人司机被刑拘 律师:过失致人死亡将会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
2019-07-19 08:13:05 中国之声

现罪名与法院最终定罪量刑没有必然联系

当然,目前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只是警方对戚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理由。这和检方是否提起公诉、以什么样的罪名提起公诉;以及法院最终以什么样的罪名定罪量刑,没有必然联系。岳屾山也指出,不论是在公检法哪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发现了新的线索,那么最终的罪名都有可能改变。

岳屾山:“当然是我们说如果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发现,其实他对这个结果的发生并不是一种过失的心态,而是一个间接故意的心态,那可以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时候,甚至是在法院审判的阶段,最终是确定一个罪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分析:“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各方应该首先还是强调的是救人,尤其是紧急情况下,比如说被害人躺在路中间,随时可能被其他的车辆碾压;或者说是压在车底下,需要把他赶快从车底下他挪出来,不然就压死掉了;或者是困在车内,这时车子可能发生燃烧,或者说又被后面的车子追尾,要赶快把人给拖出来……这种情况是一个非常紧急的情况,这种紧急的情况应该说远比报警要紧急。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无论是按人情世故,还是按法律规定,首先是要救人,除了这些紧急情况之外,当然还是尽可能的是报警,当然也是应该做的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有比这更紧急的有关的人在救人的问题上可能有处置不当的问题,所以因为可能有处置不当的问题,所以司法机关也就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立案了。否则的话,一般来说他就交通肇事立案就可以了。”

(原标题:“见死不救”铲车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是否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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