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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公交司机案宣判 判处3年6个月被告当庭表示上诉

砸公交司机案宣判 判处3年6个月被告当庭表示上诉
2019-07-17 13:28:15 中国网

砸公交司机案宣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3年6个月

砸公交司机案宣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3年6个月

原标题:奶箱砸公交车司机案宣判 北京女子获刑3年6个月

【解说】曾在公交公司上班的邓某,却在乘公交车坐过站后,用整箱牛奶砸向拒绝为其临时停车的司机,其行为导致公交车与小轿车相撞,车上乘客受伤。7月15日下午,本案在北京市丰台法院公开宣判,邓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解说】邓某,女,北京人。2018年10月29日,邓某乘坐公交车时因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因车辆驶出站台拒绝邓某的要求。从车上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当时公交车上坐满乘客,遭拒后的邓某一直在公交车前门处徘徊。

【监控画面】

哪呢那个站(台)?

那呢。

你怎么不在那停?

那有门,后门。你下不下?

你说下不下?

你干嘛,你给我开门,开门。

【解说】被打后,公交车司机紧急剎车,致使公交车偏离方向,与一辆小轿车发生剐蹭,车上也有乘客受伤,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解说】本案曾于4月17日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审判长董晓宇在7月15日宣判时表示,邓某明知干扰公共交通正常驾驶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而对正常驾驶的公交司机进行殴打、揪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一名乘客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予处罚。

【同期】审判长 董晓宇

被告人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殴打驾驶人员,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是从重处罚的情节,故对其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能积极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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