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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通报:河北入室反杀案认定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2)

检方通报:河北入室反杀案认定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2)
2019-06-18 11:12:50 正义网

经法医鉴定,刁某胸部、颈部、面部、上肢、背部等部位有多处锐器伤,符合被锐器作用于头颈部、躯干及肢体伤及左颈静脉、左心室导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董民刚鼻子、耳部、面部、左前臂、腹部等部位有多处撕裂伤、挫裂伤、软组织挫伤、皮肤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自发找到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董民刚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失手致对方死亡,没有主观杀人故意。2018年5月30日,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多个部门递交由970余名村民联合签名和摁手印的申请书,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董民刚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和睦乡邻、孝敬父母以及父亲重病在身无法自理、两个孩子年幼均在上学等特殊情况,对其给予宽大从轻处理。2018年6月22日,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信访案件转办函方式,向巨鹿县检察院转达该村党支部、村委会这一申请书,要求接函后依法处理。 

2018年11月28日,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收到董民刚母亲来信,反映其儿子董民刚刺伤致死刁某属万般无奈,希望办案人员明察秋毫、伸张正义,还董民刚一个清白。来信还附有970余名村民签名摁手印的申请书。“如此多人签名摁手印,务必认真审查,依法办理。”邢伟当即作出批示,并将收到来信情况通过董民刚委托代理人答复董民刚母亲,责成分管批捕以及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与案件承办人,多次到巨鹿县听取公安、检察院意见,分析研判证据,指明侦查补证方向。 

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 

本案由巨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8年8月4日,邢台市公安局审查后以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邢台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9月19日,邢台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并列出7条补充侦查提纲,重点对董民刚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刁某是否在董民刚家与李某过夜、刁某与李某的手机通话记录等问题进行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查后认为董民刚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杀人罪于2018年10月19日移送邢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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