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乘务高铁吸电子烟:下岗3个月处理,并调离动车岗位

乘务高铁吸电子烟:下岗3个月处理,并调离动车岗位
2019-05-25 14:04:57 上观

乘务高铁吸电子烟罚1千元调离动车 列车长免职

乘务高铁吸电子烟

原标题:乘务员在高铁上抽电子烟:下岗3个月,罚款1000元

记者22日从铁路部门获悉,5月4日,在G8075次列车上,一名乘务员违规吸电子烟。

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该乘务员训诫并处以1000元罚款。

铁路部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该乘务员警告处分,下岗3个月处理,并调离动车岗位,同时,给予当班列车长免职处理。

铁路部门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将认真吸取教训,查清问题症结,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值乘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并感谢和欢迎广大旅客的监督。

电子烟拟纳入控烟,其同样对身体有害!

深圳市控烟办调查发现,深圳室内控烟以来,使用电子烟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

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

深圳目前控烟条例所称吸烟,是指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

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大“吸烟”概念,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条例所称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条例所称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使用者的肺部输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装置。

乘务高铁吸电子烟罚1千元调离动车 列车长免职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