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洛阳男子盗窃暖气被行政拘留13天(2)

2019-01-25 10:18:25  大河报    参与评论()人

1月21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传唤,男子对自己的盗窃暖气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男子因为盗窃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其盗取的暖气价值为777元。

采访中,该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暖气也属于商品,盗窃暖气也构成违法行为,客户如果需要供暖,应通过正常交费的渠道使用暖气,不应该违法盗窃暖气。

相关链接:

2018年4月1日起,《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实施。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热用户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的,装热水循环装置的,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的,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热用户实施以上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热经营企业不承担责任。热用户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热。给其他热用户或者热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裴申申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