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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敬老院院长克扣伙食费 老人们“一顿饭只有一个青菜”(2)

2018-12-27 10:00:0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在掌握相关证据后,调查组对敬老院院长王有才进行了约谈。

“敬老院有没有承办过公务接待?”

“没有!”

“既然没有,那你院报销的单据中怎么会有烟酒开支?”

“怎么可能,你看错了吧?”

“你看看这是什么?”早已心虚的王有才,面对调查组出示的证据,他一五一十地向调查人员交代了相关问题。

原来,镇敬老院2013年至2018年共接收9名非五保户,共收取费用60100元。但这钱并没有进入敬老院的账目,而是由王有才私自保管,用于支付敬老院聘请的会计及炊事员的工资及餐饮招待费用等。

“由于非五保户的供养资金被占用,这些人的生活费就要其他人员来均摊,这就导致其他院民人均425元的伙食‘瘦身’为人均300元。”调查人员说。

同时,调查人员还发现,王有才还存在用集中供养资金招待客人,并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9月18日,经乐丰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敬老院院长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

“自己为敬老院工作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在院里吃点喝点算什么,正是这些错误思想导致自己触犯纪律……”王有才在个人检查中说。(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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