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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剐蹭1人有"心梗病史"猝死 肇事车主被判赔百万(4)

2018-12-17 11:00:02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此后,常玲委托律师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燕燕和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一家各项费用共105万多元。

判决: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承担百万赔偿

在常玲具呈的起诉状中,列出的理由是:因为李××(编者隐去姓名,下同)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造成交通事故致使王××(死者,编者隐去姓名,下同)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无事故责任。在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对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予以公断。

2018年11月20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下为判决书的原文摘录:

本院认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的损失为死亡赔偿金591157.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71911.78元、丧葬费2501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处理丧葬事宜费用5000元,总计943081.48元。被告××保险公司(编者隐去名称,下同)应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110000元,扣除该费用,原告剩余损失为833081.48元,因被告李××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受害人王××不负事故责任,由被告××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200000元,扣除该费用,剩余633081.48元,由被告李××承担。综上,被告李××赔偿原告633081.48元,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310000元。

热议:是侵权死亡,还是意外事件?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常玲表示可以接受。她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金,好重新支撑起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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