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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结冰致车祸 该谁担责不能含糊(2)

2018-12-14 08:43:59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寒冷天气下洒水作业事关公共安全,不可麻痹大意,一旦发生意外,洒水方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可能涉及犯罪问题。在有严格的执行标准的情况下,环卫部门冬季洒水作业还有“失手”的时候,其他部门或单位犯错的概率无疑更大。根据气温变化对路面进行清洗是常识,但有些单位连常识都没有,特别在环保压力下,有些单位更容易机械地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这次环卫部门的“躺枪”,恰恰暴露了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和漏洞。依照常州的洒水标准,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对于桥面、隧道等路面就不进行洒水作业了;气温低于2摄氏度时,道路路面就不进行洒水作业了。但这样严格的标准,对在建工地、绿化养护等同样需要进行洒水作业的部门或单位,有没有约束力?相较于环卫部门,其他单位的洒水作业很业余、很随意,安全隐患更大。

从今年7月深圳地铁“三天内挖断七根电缆”,到这次常州地铁“洒水成冰致撞车”,随着地铁建设快速推进,地铁施工往往成为城市多种事故的“主角”。作为现代化高科技的代表,地铁施工理应提高安全意识及全局意识,提升专业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事前预控、事中监管和事后严肃处置,才能及时消弭安全隐患,实现让城市更安全舒适的建设目标。

这些年来,洒水结冰致车祸事件频繁发生,但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偿却鲜有耳闻,这是不正常的。因过错酿成事故,如果肇事者不赔偿、不担责,类似事故自然难免。相关部门在依纪依法问责和追偿的同时,应建议车主和保险公司行动起来,依法追究涉事单位的法律责任——这不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也是为公共安全尽一份力。

原标题:洒水结冰致车祸 该谁担责不能含糊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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