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周内,已有5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处罚的消息被曝出。
自11月26日至12月10日,民政部陆续公布对5家社会组织的处罚决定。先是对永恒慈善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随后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以下简称有色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食品协会)作出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最后是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这密集的处罚信息背后,是民政部不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的信号。
公益事业支出不足
首先,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基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刘彪慈善基金会、永恒慈善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均在此项上不合规定。刘彪慈善基金会2016年度存在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2.96%,永恒慈善基金会为7.97%,增爱公益基金会为1.96%。
其次,擅自挪用基金会财产。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部分第(五)项也规定,基金会不得向个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但是,刘彪慈善基金会就将1亿元借给了陕西省某公司。
资金使用情况未公布
未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及关联交易、资金使用情况等,属另一违法行为。《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罗争光)民政部13日发布消息,日前已印发《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试行)》,对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管辖原则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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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罗争光)经过历时数月的征集、推荐、审核、评审,民政部13日公布了遴选出的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草厂社区工作法等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拟通过示范引领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