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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乱收费 两周内5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处罚

2018-12-14 06:29: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短短两周内,已有5家社会组织被民政部处罚的消息被曝出。

自11月26日至12月10日,民政部陆续公布对5家社会组织的处罚决定。先是对永恒慈善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随后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以下简称有色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食品协会)作出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最后是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这密集的处罚信息背后,是民政部不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的信号。

公益事业支出不足

首先,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基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刘彪慈善基金会、永恒慈善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均在此项上不合规定。刘彪慈善基金会2016年度存在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2.96%,永恒慈善基金会为7.97%,增爱公益基金会为1.96%。

其次,擅自挪用基金会财产。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部分第(五)项也规定,基金会不得向个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但是,刘彪慈善基金会就将1亿元借给了陕西省某公司。

资金使用情况未公布

未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及关联交易、资金使用情况等,属另一违法行为。《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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